名称: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铜精矿销售招标文件
详细说明:

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铜精矿销售招标文件

XLZB-20171208

  一、公司简介

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石牛村,通过约4公里村级公路联接106国道、319国道及高速公路网,交通十分便利。

    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井冲潭玲铜多金属矿,目前已完成一期基本建设,形成了年采选矿石量15万吨生产能力,目前正通过改造,达到年采选17万吨生产能力。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铜精矿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人: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我公司20181-12月生产的铜精矿销售。本时间段内,铜精矿的理论产量为6000吨,理论品位约为18%~21%,实际产量和品位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安全处理铜精矿的能力。我公司对铜精矿销售结算后的一切环保、安全及其他不确定性免责。
    4
、现场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报价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表、授权委托书严格按招标文件附表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填报,不得随意增删或变更,否则将予以作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把握不准时,可在开标日期前向本公司咨询。

2、考虑到铜精矿销售结算的滞后性,中标单位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需缴纳出50万元给我公司做为销售的预付货款,实际结算后,多退少补,始终保持50万元预付货款,直到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购买方账户。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12  日上午十时,我公司会议室。

    4、招标保证金:

    (1)所有参与竞标的单位,在201712  日之前均须缴纳十万元招标保证金到达我公司指定帐户(公司名称: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账号:4300155006105988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由我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有资格参与竞标,缴纳招标保证金同时表明接受我公司本招标文件(含附件)全部条款。

    (2)中标单位的招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销售预付货款。

    (3)中标单位不履行本招标文件全部义务,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单位的招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转入的帐户。

    4、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自提货、17%增值税发票价格)。

    5、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公司会议室,参加招标会,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报价表,应标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6、本公司招标小组在201712  日上午十时准时开标。招标小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须予以答复,否则本公司将自行理解确认。

    7、评标:开标后竞标单位回避,由本公司招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标时除比较报价外,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方的资金实力、资质、信誉、以及是否能够提供采选方面的技术服务等因数,公司招标小组综合打分评定;

    (2)报价合理性。如出现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情况,本公司有权予以作废;

    8、中标:招标小组根据本公司产品的实际产值比例,综合考查竞标单位报出的铜、金、银计价系数,确定综合最高系数中标。

    9、中标单位须按本公司通知的时间至本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逾期将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没收其招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附件。

    七、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自本次招标完成,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为止。

2、定价标准:以我方装车出货之日为基准,计算之后连续五个交易日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数据中的铜、金、银的当日结算价格做为价格计价依据。

3、计价系数:按招标时确定的铜、金、银铜计价系数表执行。如遇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同比例适当调整计价系数。

4、预付货款:中标单位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需缴纳50万元给我公司做为销售的预付货款。

5、货款:每次提货时,根据预估销售数量和市场价格计算预计货款金额,款到发货,正式结算开票后,多退少补,账面始终保持50万元做为下一笔销售预付货款。

    6、提货:本公司物资仓库车板交货,过磅后结算交割,运输费用及相关问题由需方负责。

7取样化验:双方在甲方货场共同取样,样品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送一份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化验,作为结算依据;另一份作为今后的仲裁依据,由乙方封样签字甲方保管。

8、如遇市场行情波动过大,或不可抗力因素,我公司有权调整供货时间和周期。合同期内实际销售量达到合同预计销售总量60%

 

以上的,视为合同正常履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浏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投标邀请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标的中的各包具体议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招(议)标单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

邮编:246018

联系人:杨先生  18155670616

电话:  0556-5919883  传真:  0556-5919990

2、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标书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三份,标书请做成活页式的。

2)标书内容:

。企业经营、生产资质、法人授权书、生产许可证,和相关部门所颁发的资质等文件,相关资质文件的时间均为最新的、国家权威部门所颁发的。

。开标一览表(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质保期、优惠条件等)

。货物说明及分项报价一览表,总价表。以及相关产品的产地、价格。

。技术参数响应表

。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清单

。同类工程业绩表

3)投标截止期:201815

 

  浏阳市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71226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铜精矿销售(招标文件:XLZB-20171208)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本公司对代理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或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信息

    字:

    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背面并骑缝盖章)

 

招标报价表

(不得涂改)

铜含量(%)

计价系数

铜含量(%)

计价系数

13.0~13.99%

 

14.0~14.99%

 

15.0~15.99%

 

16.0~16.99%

 

17.0~17.99%

 

18.0~18.99%

 

19.0~19.99%

 

20.0~20.99%

 

21.0~21.99%

 

22.0~22.99%

 

23.0~23.99%

 

24.0%及以上

 

金含量(g/T)

计价系数

金含量(g/T)

计价系数

1.0

 

2.0

 

3.0

 

5.0

 

7.0

 

 

 

银含量(g/T)

计价系数

银含量(g/T)

计价系数

20.0

 

50.0

 

100.0

 

200.0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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